应急管理部公布6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4-27 21:21:26 来源: sp20240427

   中新网 12月30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实施以来,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机制,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发动群众力量举报突出问题隐患、合力打击严重违法行为,应急管理部近期从各地严肃查处的举报案件中选取并公布6起安全生产举报典型案例。

  案例1:2023年4月,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白山市江源区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燃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经白山市人民政府查证,该煤矿发生较大瓦斯爆燃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煤矿自行组织救援,未向应急部门报告,删除了与事故有关视频监控数据,蓄意瞒报事故。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瞒报事故行为,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按相关规定,于2023年10月奖励举报人16万元。

  案例2:2023年4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黄岛区某工贸企业存在主要负责人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违法行为。经查,被举报企业存在未按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按规定经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后上岗作业,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黄岛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按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奖励举报人4.5万元。

  案例3:2023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某金属制品企业焊工无证上岗。经查,被举报企业一名从事氩弧焊焊接作业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顺德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按相关规定,于2023年9月奖励举报人3000元。

  案例4:2023年6月,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跳马镇某居民区疑似存储危险化学品。经查,某企业在跳马镇某村一自建仓库内存放二氯丙烷、二氯乙烷等危险化学品约18.5吨,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雨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雨花区应急管理局按相关规定,于2023年10月奖励举报人9000元。

  案例5:2023年11月,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接到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五组交办的群众举报,反映当阳市某企业存在私设柴油罐、电机皮带无防护罩等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经查,该企业存在破碎机、振动筛等转动设备设施电机皮带没有安装安全防护罩;破碎机、振动筛、电机等较大危险因素设备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柴油危险品储存罐区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当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按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奖励举报人4500元。

  案例6:2023年12月,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郴州市宜章县长村乡某村一偏僻果园房屋内有人生产烟花爆竹。接报后,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郴州市、宜章县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以及乡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抓获两名非法生产嫌疑人,查获成品899箱、半成品158箱、生产原料40余袋。经查,嫌疑人租赁果园房屋,非法生产“摔炮”。经专家初步现场勘查,该非法产品具有高敏感性,一碰就爆,危险性、危害性极大,举报属实。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按相关规定,于2023年12月奖励举报人20万元,这是湖南省应急管理厅12月发布《关于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线索奖励的公告》后即接到举报并兑现举报奖励。

  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各地抓好《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调动社会公众参与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 【编辑:房家梁】